我为什么离开纽约
原载于私人公号“觅食”(restaurant_hunter)
去年年底,我搬离生活了近五年的纽约,回到上海。
临行前最后一日,在公寓收拾残局。在美国六年,搬过无数次家,从雪城搬去纽约,从皇后区搬来曼哈顿,却没有一趟如此旷日持久、磨人心志。
鸡零狗碎的旧物,理烦了,统统扔进垃圾袋,一了百了。
肉身沉重,感官怠惰,思绪仍停在前一晚告别派对中的某个瞬间,一片混沌的午夜两点,一只陌生又熟悉的手,游移片刻,重重一捏,耳畔留下一句:You were the best.
在搬空了的公寓里一个人大哭,这么难为情的事情,我也是经历过的人了。
还记得读书时每次来纽约,灰狗长途车从新泽西隧道中缓缓驶出、绕着公路盘旋而上,第一眼风景,就是硕大的New Yorker霓虹招牌,悬在夜空中,或在晨霭里,家一样亲切。步出Port Authority汽车站,New York Times大楼撞入眼帘,同样令人刻骨铭心,如同你忽然闯入了某部热剧片场;还有一次,沿着6大道快步走过入夜的21街街角,心潮澎湃,
当时我想,如果有一天能在这里工作、生活,该有多好啊!!!
或许是冥冥中自有安排,又或者所谓吸引力法则,后来真的在这一区上了整整四年班。
在文科留学生里,我算是相当幸运的了;实习、工作Offer虽然谈不上纷至沓来,却都像是天上掉饼,接连有雇主愿意担保工作签证,也赶上了最后一年H1B工签不抽签;工资虽然不多,也还算有点涨幅,足以支撑我搬到曼哈顿中国城边缘,住在一栋沿街战前公寓的二楼,过过还算凑合的小日子。
然而,不知从何时起,我和纽约之间的羁绊消失了。我不再对自己生活在这里,怀有任何特殊的情绪。何其平常的我,庸庸碌碌地挤在上下班的人潮中,匆匆走过街边铮亮的橱窗,瞥上一眼自己的倒影,不过是出于一种习惯的自恋、和对他人眼光的常在担忧。
我不再对这个遍地游客的城市抱有太多期待,甚至将自己平日的生活区域圈定在了脚力可及、地铁4站路的范围之内。能让我由衷赞美这座城市的,大约只剩下各种价位均有覆盖、五花八门老少咸宜的吃的。无论你来自哪里,你总能找到让自己高兴的餐厅、超市、肉铺和水果摊头。
我的第一份工作,是在北美一家小有名气的华文报纸当记者。老实说,这一步我走得很讨巧,也很无奈。当时的我与一户马华家庭同住,男主人每日都买这份报纸。实习期迫近结束却不见老板发offer,灵机一动投了份简历。
做记者的日子,很充实也很苦。我曾经每周去皇后区法院报道,去过重刑犯杀人犯精神病人的庭审纪实,隔三差五去警局打卡、和光头但人很好的社区事务警察混成朋友,在不大的法拉盛社区上蹿下跳,在各种社区人士的办公室蹭饭蹭网蹭歇脚。我不会开车,跑不了特别突发的大新闻,但因为文笔尚可,被报社领导赏识抓去写过几个整版,一边被HR催着找律师申请工作签证。
为了工作,我搬到了法拉盛,休周四和周六,周五晚间值班至深夜,第一年没有年假。
一切风平浪静,心里却有声音在盘旋:
这到底是不是我想要的生活?
半年后,我放弃了稳妥的工签申请机会,开始在一家创业公司的第二份工作。创业公司嘛,人员流动是常有的事,很快,我被一家想要开挖中国市场的精品酒店OTA(酒店预订网站)Tablet Hotels挖了角,换去了三条马路以外的另一间办公室。
在这家公司的三年里,我的JD一直在变。从一开始偏重内容,到后来往Marketing发展,再后来,因为中文网站落地项目搁置,主动请缨加入销售组,每天周旋于几百家亚洲酒店之间,打销售电话打到半夜,努力听懂除了中文之外各种亚洲口音的英语,三个月之内从一无所知变到可以“忽悠”各色大牌酒店、谈笑风生……
我以为我这辈子都不会喜欢Sales,结果我竟然成了全组最勤奋的销售。但是,这些年我最遗憾的一件事,就是没有让Tablet China真正落地。
在Tablet的这几年,我逐渐意识到一些事情。
所谓的天花板,Glass Ceiling,是真实存在的。常常是努力到了某个点,就忽然觉得疲惫、忽而停滞不前。个中原因很复杂,有身份、有性别,也有自身限制。
“耗着”的状态,是事业心重的人这辈子最怕的东西。参与各种职能都是很好的尝试,也让我开发出了自身新的有用之处;但它们却也提醒着我,自己终究还是想成为“最好”,而不是“凑活”。
说得再直白一点,即便我是最勤奋的sales,但亚洲市场的产出,恐怕还抵不上欧美一座大城市;即便一切顺风顺水,短时间内中国市场能带来的回报,恐怕也抵不过美国随意一座大城市……在任何一间公司,做人都是要靠业绩来说话的。再通情达理的老板,能给到的支持和资源也是有限的。
***
撇开一切现实因素,我非常喜欢在纽约生活。
当然,我最中意、最不舍的,还是那些一想起来就馋得浑身发痒的小饭馆,和那一间一间被我曾经狠狠糟蹋过的酒吧啊!还有那些好看又好喝的Bartender……
等我哪天心情好,会慢慢抖出来的。
都说纽约冷漠,但地铁车厢、电梯里的陌生人,眼神相遇也会相视一笑;上班路过农夫市集,顺手买菜买花买早饭,即便是大雨瓢泼的天气,也能迅速自行治愈;在纽约,也没有什么人会因为我“只有27岁”或者“快30了”而质疑我的工作能力、揣度我的私生活、见面第一句就问“你男朋友有了伐?”
在纽约的我,和现实世界保持着一种适宜的距离,忽近忽远,凭心所欲。
New York became my comfort zone.
然而,上班做着不温不火的工作,下了班疯了一样吃喝玩乐,不去想太多,不细读信用卡账单,是多么典型的逃避现实。只要你想,每个人都在纽约能找到某种虚假的安全感,都能轻而易举地分泌足量的多巴胺、刷够存在感。
这种生活,无异于温水煮青蛙,等到水开了连爬出锅的力气也没有。当我闲下来的时候,我发现,自己好像不是很开心。
我常常在旁人的身上,看到未来的自己。
生活上成熟稳重有趣自信,工作上却没有一技之长傍身,对年轻同事指手画脚,忍受一份单调的工作和搓气的上级,心很大,能做和会做的事情,却只有那么一点。
一句话,看起来逼格甚高,工作起来一泡污,然后并没有什么钱。
如果我不赶紧做点什么,类似的情况绝对会发生在我身上。如果我留在纽约,我闭着眼睛都能预见自己未来的3年、5年、10年……
一成不变的生活,对一个上升双子而言,实在是太可怕了。
我想要更多挑战,我不想那么快尘埃落定,我不要知道未来我会变成什么样子。
结局是,需要对自己狠。
回国的决定,酝酿了很久,却是在一次开会时一鼓作气冲口而出。老板听说我的决定,愣了一愣,缄默片刻,最后还是接受了。
说出去的话,泼出去的水。
套用我曾经写过的一段微博:
做人就是要在合适的时候给自己一刀,快刀斩乱麻。拖住你不让你往前走的,不管是一个人、一件东西、一个念想,还是一座城市,都得死。肯定要痛,但痛不过这几天,来日方长。
前阵子和某个前同事聊了下,惊闻她也已离职。不过其实大家早就看穿,只是还抱希望。但是在不对的路上拖的越久,做对事的概率就越低,有时,只是需要一刀先切下去。
管它呢做了再说呀。
李银河曾经谈过,自己和王小波回国,是因为“回了国,有人愿意听你说话。”
此话绝对不假。
回国半年有余,把在上海的生活过出了纽约的味道;不过,和上海的蜜月期就此结束,却也不是什么坏事。对自身的认识愈见加深,也在逐渐摆正自己的位置。每隔一段时间就想逃开它去另一个地方,走在路上不再趾高气昂、一身抖擞。
我常常怀念在纽约的生活,但我却并不希望自己回到昨天。明天并不会永远非常璀璨,但事实是,昨日永远不会重现。
对城市没有太多留恋,却也意味着我可以在这里继续生活,抱着那种随时可以卷铺盖走人的绝情,坦然享受这个城市的一切礼遇,用老相好一样的语气小声抱怨它的不完美。
也正因如此,其实身处哪一座城市,并不是那么重要。不过人终归是要努力生活的,永远能让我感到热血沸腾的,无外乎一家好吃的餐馆,一场有头有尾的旅行,或者,一个每天都有一点点新进展的工作。都说要做更好的自己,但其实谁也不知道“更好”是不是“变坏”,是否会偏离自己最初的航向。我想要的,无外乎一次没有重来按钮的RPG游戏,永远不要提前预知自己十年后的模样。
坦然接受自己的现状,带着一颗安稳又动荡的心继续前行。
睡不着的时候,有一件比打电话给前男友更可怕的事情,叫做随机翻从来不删图的64G iPhone 照片流。
有些城市,会让你记挂一辈子,纽约就是其中之一。
年轻的时候,在纽约生活过几年,我觉得自己很幸运。
New York will always be with me.
Nobody can take that away.
最后,摘几句去年写的有爱微博
在纽约的第五年,从喝断片开始。
在公园,有爵士乐,鸽群从头顶低空掠过,嗖嗖嗖,就是那一瞬间,消失已久的魔法又回到了心中。
纽约,让我再爱你一次。
昨天和前天,分别在下东城和布鲁克林看帝国大厦。下东城的天际线美到窒息,像从卢浮宫看圣心堂的感觉。于是回家心塞到失眠。
夏天要结束了,我也快从纽约毕业了。
Lately I've been having this feeling that New York is just one of my many affairs to come. The sex has been amazing. But he's married to someone else. I have to go otherwise it will end ugly. 最近我总感觉,纽约可能只是我未来众多破鞋中的一只。搞得特别爽,但是他结婚了哟。搞完赶紧跑,不然会很难看的。
在要走的时候,终于变成了最适合纽约的人。最适合纽约,就是 no strings attached, party like there's no tomorrow, and, I don't care.
Stay very true and honest with yourself. Be the real you. Be comfortable with who you are. It's the last lesson New York has told me. 对自己真诚。做真正的自己。接受自己。这是纽约最后教给我的。
I guess New York is the kind of place you can't go back until you are cool enough to take it as a tourist. I'll make you very proud of me. 我想,纽约大概是那种“如果不能抱着非常淡定的游客心态,还是别回了”的地方。我会让你为我骄傲的。